红河州2个集体1名个人荣获党中央、国务院表彰发表时间:2024-09-30 10:10来源:要闻 9月27日,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在北京举行。 红河州绿春县平河镇大头村村民委员会拉祜寨村民小组与河口瑶族自治县荣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荣誉称号; 金平县公安局金平城关边境派出所边境专职辅警朱国庆荣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荣誉称号。 让我们一起祝贺他们!并听听他们的获奖感言—— 拉祜寨村民小组:团结奋进,共绘新篇 拉祜寨村民小组获得此项荣誉后,当地村民激动不已。妇代小组长王皮勒激动表示:“在党的关怀下,拉祜寨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我们过上了梦想中的生活。获此殊荣,我们将更加坚定团结奋斗的信念,继续携手各族同胞,共创美好未来。”村小组群众纷纷表示,将积极响应习近平总书记号召,积极参与边疆建设,共守国土,共筑家园。 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初心如磐,共筑美好 来自北京的喜讯让“口岸明珠”顿时沸腾了。该县副县长仇群钻表示:“作为边疆少数民族干部,我们深感责任重大,将坚定不移地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高水平开发开放,与各族群众携手共筑民族团结、边疆稳固的美丽家园。”该县干部群众纷纷表示,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 朱国庆:荣誉既是鼓励也是鞭策 “荣誉既是鼓励也是鞭策。”朱国庆获得荣誉称号后,在欣喜的同时也深感责任重大。他表示:“在边境线上,我将继续做好边境线上,党的民族政策宣传者,维护民族团结,守护边疆稳定,以实际行动践行固边兴边富民的使命,为‘建设美丽家园、维护民族团结、守护神圣国土’再立新功。” 此次表彰,不仅是对红河州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肯定,更是对未来工作的激励。红河州将不断前进与努力,让民族团结之花越开越绚烂!(通讯员:赵婧汁 杨幼媛 文/图 部分内容来源于绿春县融媒体中心 河口县融媒体中心 “红河边境管理”微信公众号) 编辑:徐兆磊 审核:张永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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